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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新闻动态

金融创新成为绿色发展新动力

时间:2019-09-29

     “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已进入了快车道。”“追求绿色发展繁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这些论断日渐深入人心。走绿色发展之路,需要在传承中利用。构建兼顾生态文化价值与生态经济价值的生态产业融合发展新业态,已成为我国调整经济结构、推动产业升级的必然要求。一方面,可通过丰富森林、湿地、荒漠等系统的生态文化价值,打造生态文化产业“新名片”。依托生态文化创意及产品,创新性培育符合区域资源禀赋优势的生态文化新业态,提供独具时代情怀的生态文化产品和服务。以生态文化搭台,让生态产品唱戏,营造“生态绿、大地黄、亲情红”相交融的优质生态产品与体验环境。不仅要让生态文化成为拉长“绿色产业”链条的驱动力,而且让生态文化本身能够成为提升“绿色产品”附加值的重要生产要素。另一方面,应以生态产业的繁荣发展,提升生产环节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消费环节盲目攀比及过度包装,加大弃置环节分类循环利用力度,引领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

       促进生态产业发展,培育生态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新业态,离不开金融的主动参与积极支持。需要建立起涵盖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领域的多元化产品和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绿色金融的保障功能,更好地服务和支持绿色发展。通过发挥绿色金融的导向作用,引导社会经济资源向生态产业流动,对于生态产业相关企业及项目在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环节提供优质、及时的金融帮扶与服务,促进生态产业可持续发展,构建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相协调的生态产业融合发展新局面。顺应自然、保护生态的绿色发展昭示着未来,金融创新产品将为绿色发展提供新动力,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进一步助力经济结构的绿色转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的互利共赢。
       近年来,中国绿色金融快速发展,迅即成为全球旗手。一方面,以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具体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领域的规模快速扩大,在全球执牛耳;在地方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将绿色金融向纵深推进。另一方面,中国在绿色金融领域的发展为全球提供了学习借鉴的榜样,促使绿色金融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发展,成为全球环境治理的新型手段。然而,我国绿色金融发展仍然面临诸多挑战。
       为了更好地推动金融创新为绿色发展服务,实现可持续发展,2019年10月19日,由安徽财经大学、北京企业投资协会和北京联合智业集团共同主办,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和上海财经大学国际金融中心研究院提供学术支持,并得到北京市等众多政府部门、外交部协会支持的第二届安财(黄山)国际金融论坛将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深度探讨并探索解决路径。
加强绿色金融的激励性
       应建立包含绿色产业、环保、绿色金融等多维度的协同激励框架, 优化财政的绿色配置, 提高绿色基础设施投入在财政绿色支出的比例。除了在税收、招商引资、科技创新等方面加大财政补贴与优惠力度以外, 政府和监管部门可参照普惠金融扶持政策, 采取降低绿色资产风险权重、绿色信贷定向降准以及绿色债券优先受偿等政策, 完善绿色金融激励制度, 从而降低金融工具成本, 完善收益成本风险共担机制, 调动金融机构和投资者的积极性, 吸引多层次投资资金涌入绿色金融产业。
完善绿色金融体系的风险防范机制
       绿色金融工具具有普通金融工具的一般特性, 同样存在一定的风险, 由于我国绿色金融体系尚处于探索阶段, 政策不完善、市场机制不健全会增加绿色金融工具的政策风险、道德风险。因此, 为了维护绿色金融安全和投资者的利益, 应完善风险防范机制, 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 保障绿色金融发展的公平性, 同样应当建立一定的利益受损补偿机制, 来弥补投资者的利益损失。 
强化法律制度和监管措施
       首先, 明确个人、企业、银行需要承担的环保法律责任。如美国的《超级基金法》、法国的《能源转型法》及《格勒奈尔法案》等通过明确贷款人在环境污染中的法律责任, 将环境污染外部性内生于企业、金融机构的经营决策中。其次, 保障污染受害者的权益, 加大对为污染项目提供资金的金融机构的连带责任处罚, 减少“漂绿”现象的产生, 提高金融机构在绿色金融发展中的责任感。最后, 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明确金融机构在污染耗能成本上的环境风险责任, 建立金融市场主体的声誉评价机制,公开考核金融机构的社会环保责任, 通过金融机构维护企业声誉来参与绿色金融活动。
提升绿色金融市场透明度
       通过强化信息披露来持续地提升绿色金融市场透明度,提高社会公众获得环境信息的便利性,增强社会监督力度和第三方认证的权威性,才能加速环境问题外部性内生化的进程,降低绿色产业的绿色融资成本,从而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从理念成为社会现实。证监会已签发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的要求,从上市公司为起点,督促上市公司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引导上市公司在落实环境保护责任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将成为对绿色金融资金运用引入社会监督和第三方评估的突破口。
加速进行绿色标准的统一
       随着我国绿色金融市场机制不断完善、绿色金融产品规模日渐壮大, 构建统一的标准是绿色金融体系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其一, 结合七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环境保护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确定的五个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发展情况, 对现有标准进行筛选整合, 根据市场上绿色金融工具现状, 逐步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 并有效界定绿色产业和项目, 形成统一的绿色金融项目目录, 以此匹配国际水平的绿色金融认证机制, 促进我国绿色金融体系的国际化发展。其二, 统一金融机构对投融资企业的环境审查评估和风险管理标准, 确保覆盖投融资项目的全流程, 主要包括项目准备和批准、执行审核、监测监管。其三, 实现行业标准差别化管理, 根据行业技术特点制定环境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标准以及操作指引, 实现环评和风险管理标准的定量化, 以适应我国绿色金融市场的发展速度, 为绿色金融工具的创新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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